品牌代理經銷合約範本
這份合約適用於品牌(含國外原廠)授權台灣代理商或經銷商,在特定區域、特定通路販售其商品的情境。它界定代理是否具獨家性、授權區域與通路、最低採購量、價格控管與商標使用範圍,保護品牌不被亂價或損害形象,也保障代理商投入市場開發後的權益。對雙方而言,最關鍵的是把「獨家權 vs. 最低進貨量」綁在一起,避免代理商拿了獨家卻不出力。簽約前務必確認授權範圍與終止後的庫存處理。
填 Email,取得這份合約範本
「品牌代理經銷合約範本」是免費參考範本。輸入 Email 解鎖後即可線上看、列印或存成 PDF,並收到我的電商實戰電子報(隨時可退訂)。
品牌代理經銷合約範本
甲方(品牌方/授權方):【品牌公司名稱】,統一編號【 】;乙方(代理商/經銷商):【代理公司名稱】,統一編號【 】。甲方授權乙方於約定區域內銷售甲方品牌商品,雙方訂立本合約共同遵守。
第一條 授權商品與品牌
甲方授權乙方銷售之商品為【品牌名稱】旗下之【商品類別/品項】(以下簡稱「授權商品」),詳細品項及供貨價格以附件一價目表為準。甲方得不定期調整品項,並應於調整前【 】日通知乙方。
第二條 授權區域與通路
甲方授權乙方於【臺灣地區/指定縣市】內,透過下列通路銷售授權商品:【實體門市/電商平台/自有官網/其他】。乙方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逾越授權區域或通路範圍銷售,亦不得進行跨境或平行輸出。
第三條 獨家或非獨家
本代理為【獨家/非獨家】代理。若為獨家代理,甲方於授權區域及通路內不得自行銷售或另授權第三人銷售授權商品;惟乙方須達成第六條約定之最低採購量,否則甲方得將獨家權變更為非獨家或另行授權。
第四條 合約期間
本合約期間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計【 】年。乙方於期間內如期達成採購目標且無重大違約者,於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續約權,雙方應於期滿前【 】個月協商續約事宜。
第五條 供貨價格與付款
甲方依附件一價目表供貨予乙方,供貨價格為建議零售價之【 】折。乙方訂貨後應於【 】日內付清貨款,或依雙方約定之【月結/預付/信用額度】方式辦理。甲方保留於通知後調整供貨價格之權利。
第六條 最低採購量
乙方於合約期間內每【季/年】最低採購金額為新臺幣【 】元。未達最低採購量者,甲方得(一)取消乙方獨家資格;(二)縮減授權區域;或(三)依第十一條終止本合約。乙方應於每【季/年】結束後【 】日內結算採購達成情形。
第七條 價格與形象管控
乙方銷售授權商品之售價不得低於甲方公告之最低售價(MAP),亦不得任意削價、搭贈或以損害品牌形象之方式銷售。乙方就授權商品之陳列、行銷文案及廣告素材,應符合甲方之品牌規範,重大行銷活動應事先報請甲方同意。
第八條 商標使用授權
甲方授權乙方於本合約存續期間及授權範圍內,使用甲方之商標、品牌標誌及行銷素材,僅限於銷售授權商品之用途。乙方不得將甲方商標申請註冊、用於其他商品,或為任何損害甲方商標權之行為。本合約終止後,乙方應立即停止使用一切甲方商標。
第九條 商品品質與保固
甲方應確保授權商品符合中華民國相關法令及商品標示規定,並就商品瑕疵負保固與更換責任。因商品本身瑕疵致消費者損害者,由甲方負責;因乙方保管、運送或銷售不當所致者,由乙方負責。
第十條 保密義務
雙方對因本合約知悉他方之供貨成本、價目、客戶資料、行銷計畫及營業祕密,負保密義務,非經他方書面同意不得洩漏或為合約外使用。本義務於合約終止後【 】年內持續有效。
第十一條 終止與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以書面通知終止本合約:(一)一方違約經催告【 】日仍未改善;(二)乙方未達最低採購量;(三)乙方有亂價、平行輸入或損害品牌形象之情事;(四)一方有停業、破產或重整等情形。
第十二條 終止後之庫存處理
本合約終止時,乙方就尚未售出之授權商品,得於【 】個月之出清期間內依原訂價格售罄;或由甲方依乙方進貨價之【 】% 買回。出清期屆滿後,乙方不得再以甲方品牌名義銷售任何商品。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任一方違反本合約致他方受有損害者,應負賠償責任。乙方有侵害甲方商標、跨區跨境銷售或惡意亂價等重大違約者,除賠償損害外,並應給付懲罰性違約金新臺幣【 】元,甲方並得立即終止本合約。
第十四條 準據法與管轄法院
本合約之準據法為中華民國法律。因本合約所生之爭議,雙方同意先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合意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本合約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 林克威提醒:代理約我最在意「獨家綁採購量」這件事——很多代理商搶到獨家就躺著賣,品牌一年動彈不得。我都建議把獨家權跟季度採購目標掛鉤,達不到就自動轉非獨家,這樣雙方才會一起把市場做大。
範本由 林克威(kwl.tw)整理提供,僅供參考。需要代營運/代理合作,歡迎加 LINE:https://lin.ee/NAw8nSH